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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高閬仙收鑽戒 童仲彥二審遭改判有罪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黃麗芸台北13日電)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不滿北巿議員童仲彥指她收受廠商鑽戒,提告誹謗,童一審無罪。高院認為童的爆料未經合理查證,今天改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9日,童仲彥表示將會上訴。

全案緣於,童仲彥民國101年11月15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質疑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疑似收受工信工程公司總裁潘俊榮贈送的鑽戒,童仲彥隔天開記者會強調「有所本」,包含珠寶店的地址等。

高閬仙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童仲彥涉犯誹謗罪。北院一審判童無罪,高閬仙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童仲彥為了前考試院長關中前往按摩的按摩院未經合法登記,質詢時任市長郝龍斌,過程中突表示「我今天要在這邊爆料」,並播放男子「邱彥博」指述潘俊榮贈送高閬仙價值新台幣400萬~500萬元鑽戒的錄音內容。

高院認為,童仲彥的查證過程,除「邱彥博」錄音光碟,並無其他證據,而且錄音內容語意不連貫,意義邏輯不明;此外,法院依童提供的邱男資料,傳喚、拘提均無所獲,童也無法提出劉姓珠寶商資料供法院調查,沒有證據證明爆料內容為真,難以認定童仲彥已善盡查證義務。

合議庭也認為,童仲彥顯然並非對市政進行質詢,而是在爆料未經合理查證,卻足以貶抑高閬仙品德、操守的事實,不屬市政質詢直接相關的附隨行為,具有誹謗惡意至明,已逾越保障範圍,不在議員言論免責權保障範圍內。

新聞稿指出,童仲彥質詢及接受媒體採訪時指控高閬仙收受鑽戒等內容,顯然暗指身為市長配偶的高閬仙與廠商有不正當利益輸送關係,已構成誹謗罪,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拘役59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則為5萬9000元。

童仲彥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此案是經過半年時間確認消息來源,也確實經過合理調查,消息來源曾準確提供「(前考試院長)關中利用上班時間按摩」一案,足見其言有一定可信度。

他說,自己利用議會質詢時間,將所見所聞對郝龍斌提出有關花博弊案的質詢;且在法院審理此案期間也充分配合,將調查所涉及的相關人、事、時、地、物等提供法院參考。

童仲彥指出,原本一審無罪,二審審理原已結辯的程序,卻重新來過,合理懷疑立場明顯傾向原告,對此判決結果並不意外。

他認為,身為民意代表,並無司法調查實權,僅能反應民意,並就市政弊案等疑義提出質詢,但為捍衛民代問政權,以免因此判決而生寒蟬效應,決定提出上訴。(編輯:陳清芳)10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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